稿件来源:银川晚报
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以无力购买经适房又无廉租住房人群为主
■以低于市场价、高于成本价的租金出租
昨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为解决不能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银川市计划在2009年建设一批经济租赁住房,以低于市场价、高于成本价的租金向住房困难家庭出租,以缓解市场租赁房源紧张的状况。
据了解,银川市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为城市低保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城市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主要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截至目前,已有2093户低收入家庭从中受益。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保障对象必须是城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银川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5%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且购买经适房实行严格的资格认定制度。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虽然银川市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范围在进一步扩大,但目前仍存有许多“中间”人群,既无力购买经适房又享受不到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为此,银川市计划从明年起陆续在由政府开发的小区内建设一定量的经济租赁住房,以低于市场价、高于成本价的租金向住房困难家庭出租。建成后的经济租赁住房将通过政府主导、企业管理及限制租赁期限的方式,有效地循环使用管理。设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对5年后仍无能力解决住房的,可重新申请继续承租,对家庭收入超过低收入水平的家庭可随时终止承租,力争能使经济租赁住房成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